首页  房地产资讯  房产今日热点  房源搜索  装修家居  装修图片
 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今日热点 > 福建 > 福州 > 正文

福建新规:公摊面积超合同3%部分 业主有权拒付

http://www.eeju.com 易居网  2007-11-20  海峡导报     字体: [ ]  
 

 自2008年1月1日起,由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开始实行。今后,我省百姓在购买商品房时若发现公摊面积超出合同约定3%以上,将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房价款。

 据了解,在当前不少的商品房销售中,由于公摊面积较大,实际面积常常超出合同约定面积,使买受人得多付一笔费用。明年起,商品房买受人缴费将享受3%的底线,即分摊部分面积超过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可不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此外,在签订合同前,商品房销售商(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应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若不具备上述证件,将不得出售房屋,所签合同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新版合同还明确约定了商品房出卖人办理房屋产权初始预登记以及将办理产权登记有关资料交付买受人的期限,这将有效减少因出卖人原因造成买受人逾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热点资讯一周排行
·漂亮还要会理财 有望成为富豪的十大女明星(
·评论:房价会快速下降?房价下跌40%同样不
·房产风云封王拜侯 看中国地产界十大女精英(
·房价过快上涨 地产专家称楼市高危可能爆发
·西湖第一楼越炸越高 72米楼被炸85米楼已在
·楼市观望气氛渐浓厚 开发商扛不住开始下调
·如何买房才能不被宰 购房砍价刀刀见血的绝
·你所在的城市宜居吗 宜居城市排名遭遇争议
·房贷荒拖住房价 年底成市民自住购房的上佳
·李沧区虎山花苑暴露多个问题 配套无人管
最新图片新闻排行
中国八大堕落城市排行榜 上海你招谁惹谁了?!
漂亮还要会理财 有望成为富豪的十大女明星(图)
房产风云封王拜侯 看中国地产界十大女精英(图)
一个“女能人”撂倒一串房产中介 骗得百万(图)
房价上涨祸首不是开发商 第四季度有望回落(图)

E-mail: 热线电话:021-51876718
Copyright © 2007 Eej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5026813